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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限行的通告
发布日期:2020-12-09 14:42:40 来源:特气网
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,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,全力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,经研究决定,在城区部分区域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限行。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车辆
危化品运输车辆。
二、限行区域
乐山街(309国道)—朝阳路(309国道)—222省道—206国道—禹王北街(308国道)—北环路(308国道)—安顺路—杏乐路—309国道(青兰线)。以上区域均不包含本道路在内。
三、限行时间
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限行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。
四、限行规定
(一)危化品运输车辆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,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办理通行证,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。
(二)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。
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2020年12月8日
审 核:刘 颖
值班主笔:刘文轩
出品:潍坊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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